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山东省烟台市参照国家和省级层面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中心的做法,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土壤污染防治中心。
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中心成立以来,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流程,建立起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加强与相关科室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动配合,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现场督导,初步形成监管、执法、技术“三位一体”的协调联动工作新格局,为全市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提供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数据支撑和管理依据。
为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5月9日-11日,中心联合工作组与专家团队共同对烟台市某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工作,依照相关要求对点位布设是否合理,现场采样过程是否规范进行现场指导,重点对现场采样、地下水成井洗井、采样前洗井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发现问题即查即改,确保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工作高质量开展,为地块后续开发利用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中心按照《2022年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及《2022年烟台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制定了2022年烟台市地下水监测方案,确定了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5月16-19日,组织第三方对16个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和2处化工企业聚集区的10口监测井进行监督性监测,现场依据相关要求对洗井作业、水样采集、现场监测、样品保存与流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环节进行核查把关,确保采样及监测的规范性、真实性,为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提高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水平,协助做好重点地块相关报告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法定义务,确保文件、档案符合规范要求;组织做好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督性监测,把好采样及监测质量关,加强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图为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中心工作人员在建筑用地现场开展监测工作。
图为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中心工作人员对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