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改善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洛阳市日前印发《洛阳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进一步排查整治当前vocs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完成“十四五"vocs总量削减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提出2022年洛阳市治理vocs重点任务包括:巩固完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强化无组织排放过程控制;强化工业企业vocs治理;强化油品储运销排放管理;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强臭氧污染天气应对;加强监督执法等。
《方案》要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将vocs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的大局,统筹谋划,重点推进。加强责任落实和政策激励,对全部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的a、b级企业在夏季臭氧管控时,可减免相应的管控措施;对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建设高效废气治理工艺、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a级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并纳入洛阳市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