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一批重大生态环境领域项目资金落地甘肃,这将为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注入强大动能。2022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前谋划储备,主动跟进落实,全力争取中央重大生态环境领域项目资金落地甘肃,取得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申报的5个生态环境领域项目或支持政策全部获批。
三个市州获27亿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甘肃省临夏州、金昌市、武威市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给予每个市州3亿元/年、连续3年、共计9亿元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共支持25个城市,其中西北地区有8个城市,甘肃省占3个。目前,甘肃省已连续两年成功申报该类项目,加上2021年争取到的兰州市21亿元定额奖补,已累计争取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共计48亿元。
三个项目纳入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临泽县农业生态修复与低碳产业综合开发项目、黄河流域兰州段白塔山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黑河流域甘州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3个项目纳入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总投资额105.8亿元,试点期限为2022年-2024年。据了解,第二批全国26个省份(含新疆兵团)共支持58个项目,超过全国平均支持项目数。国家开发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按照精准实测、市场化运作和风险可控原则,发挥开发性金融大额中长期资金优势,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兰州市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作为唯一参选的省会城市,兰州市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国家专家审查,初步进入试点城市名单。后续国家有关部委将出台支持政策,引导撬动更多市场资金投向试点城市支持开展气候领域的相关项目建设。
嘉峪关市入围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行列公示名单的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实施规定(2022年修订)》,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对照11条激励评价指标,确定对全国2021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9个市(地、州、盟)予以表扬奖励,嘉峪关市为甘肃省第一个入围城市,后续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将给予奖励资金支持。
四个市州(区)纳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兰州市、金昌市、天水市、兰州新区纳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为西北地区获批最多的省份。后续国家将加大对上述地区相关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