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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中生活垃圾如何处置?清华大学蒋建国教授为您支招

2022-05-01 18:30:10 来源:中国日报网 作者:蒋建国

近期国内新冠疫情多地散发,在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的情况下,各地对涉疫情的区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封控管理。在此背景下,如何妥善的处理各类垃圾,防止疫情在垃圾处理环节扩散,也成为城市应对疫情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在2020年疫情伊始,废弃口罩成为生活垃圾中首先面临的问题之一。按照国务院印发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健康人群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疑似病例或确诊患者佩戴的口罩应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有关流程处理。在此基础上,各地在公共场所设立专门的废弃口罩投放箱,居民的生活垃圾投放点中也增加了专门的废弃口罩收集桶,做到分类投放、即时消杀和分类处理。

当前国内多数地区仍为低风险地区,但仍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潜在的疫情风险。近期北京发生疑似“物传人”的感染案例,国内多地也有境外邮件、衣物等物品阳性的报道,存在疫情隐匿传播的风险。针对此,北京疾控中心建议快递邮件等尽量在户外拆件,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要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垃圾处理厂人员等相关人员存在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而疫情散发情况下更为重要的是涉疫区域,包括方舱医院、隔离酒店、封控小区等区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处理。

按照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发布的《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试行)》,医疗隔离点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密封袋装化后由专人从隔离点收集后投放至集中垃圾桶,并做好“感染性废物”的标记。投放垃圾后与装车运输前均需喷洒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垃圾在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北京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小区生活垃圾处置指引》,要求对重点楼宇和重点户密接、次密接人员产生的垃圾以医疗废物的要求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做好消杀工作,禁止与一般生活垃圾混收;上海要求集中隔离酒店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由专业队伍收运处置;哈尔滨则是由专人专车专线收运隔离区的生活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医疗垃圾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深圳对于已确诊并采取隔离措施的小区、公寓、城中村和集中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的则是“专人专车专桶专线”的收运方式,运输到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由此可见,医疗隔离点与重点隔离区的生活垃圾管理方式应以医疗废物为准,而在特殊情况下,重点隔离区的垃圾可通过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但需要做好消杀与分流工作。

封控区产生的垃圾与医疗隔离区的不同,需要在一般生活垃圾的要求上升级管理。与普通低风险居住区域不同,封控区、管控区等暂停生活垃圾分类,并由专人进行收集。收取垃圾时工作人员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每日规定的上门收取垃圾时间前,住户应将产生的全部生活垃圾(含厨余、其他垃圾、口罩等)投入配发的垃圾专用袋,扎紧后放在门口,待专人上门收集。收取后投入内设塑料袋的专用垃圾桶,避免垃圾投放时与桶直接接触,再进行全面消杀。在收运环节,严格遵守专车专线运输、终端直运的原则,垃圾直接运送到焚烧厂开设的绿色通道及专用卸料口,并在装卸区进行垃圾及车辆消杀工作,卸料入仓后不再进行混合搅拌存放,做到优先焚烧处理。

各地进行封控区生活垃圾处理的实践中也多符合以上的原则。北京东城区采用“专人直收、专车专桶”对封控区域进行单独收集,采取“桶车对接”方式,做到“日产日清”。抵达指定的垃圾处理厂后,专人对卸载垃圾再次消杀,并且按照“优先处置”原则对封控区垃圾进行处理。过程中,环卫中心工作人员穿戴防护服,在出厂前和返回环卫中心后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消杀。上海市随着封控人数的增加,封控垃圾量也快速增加。据报道,仅2022年3月16日闵行区封控垃圾的清运量就有200多吨,多日来都在220吨左右。各街镇环卫公司成立专门清运队伍,按定人、定车、定时间、定方向的要求,直接将封控区的收运垃圾送到市焚烧厂处置,确保“即到即投即焚”。整个过程有专人监督和数据留痕,同时全程做好防护、消毒、健康记录、核酸检测等,确保入厂封控区垃圾无害化处置。

总体而言,对于低风险地区,在坚持原来垃圾分类的工作上需要注意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潜在的疫情风险;对于封控区,暂停垃圾分类,做好专人直收、专车专线运输、终端直达焚烧的工作,并注意过程中的消杀与分流;对于医疗隔离点与重点隔离区,原则上应按照医疗垃圾的原则处理。在新冠疫情层出不穷、多点散发的背景下,要严格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处理工作,避免病毒的交叉传染。

(蒋建国,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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