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疫情呈多点散发的态势,防止疫情通过污水产生二次污染,势在必行。
疫情隔离点和收治新冠病人的医院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需要全部送到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或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通过焚烧、化学处理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个别地方疫情隔离点产生的污水未做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存在安全隐患。如某市某区现有20多个隔离点,经查,只有一个新建的拥有千张病床的隔离点,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可以对隔离点的污水进行处理并消毒。而其他的隔离点,因为都是利用现有宾馆进行临时改造,隔离人员产生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了城市管网。
笔者建议,对于以宾馆等临时改造的隔离点,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也要加强对污水收集处理的监管,并进行定期监测,消毒后方可排放。对于隔离人数较多、污水排放量较大的方舱医院,必须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加装消毒装置。方舱医院产生的污水经过处理并消毒,经污水病毒监测合格,各项指标达标后方可排放。
对现有医院,特别是收治新冠病人的医院,建议在疫情期间,重点检查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特别要注意污水经处理并消毒后,污水中病毒监测是否合格、各项指标是否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确保达标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