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我们紧盯集中隔离场所、封控单元、核酸检测点以及涉疫高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收集、转运、安全处置等重点环节,全力推动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高效运转,确保涉疫垃圾“日产日清”和无害化处置。”4月17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天华在本轮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38场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涉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是防范疫情传播的重要一环。据统计,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吉林省涉疫生活垃圾产生量由疫情前的不足80吨/日,增加到932吨/日,增加了10.6倍。
面对增长的涉疫生活垃圾产生量,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在收集、转运、处置环节果断采取措施,保证涉疫垃圾有效处置、防止病毒外溢。
在收集环节,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重点场所全部建设暂存点,设置明显标识,实行专人负责、封闭管理。对涉疫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规范进行消毒处理和双层包装规范封口,全量贮存在暂存点,确保涉疫垃圾不外溢。
“在转运环节,我们组织各地对重点部位分布及涉疫生活垃圾产生量,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逐一落实转运主体,科学设定转运路线,合理调配转运能力,确保暂存点内涉疫垃圾在24小时内全部转运,做到‘日产日清’。”张天华说,4月16日,全省投入涉疫生活垃圾转运车辆468台,其中,长春市191台,分别较3月1日增加336台和131台。
猛增的涉疫生活垃圾,要求处置能力必须跟上产生量的“步伐”。吉林省在确保原有医疗废物专用处置设施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处理需求,及时启用应急处置设施,确保涉疫垃圾在12个小时内全量无害化处置。
截至4月16日,吉林全省涉疫垃圾处置能力达到1424吨/日,较3月1日增加1215吨/日,增加了5.8倍。其中,长春市达到825吨/日,较3月1日增加了770吨/日,增加了14倍。
为方便群众监督涉疫垃圾处理处置工作,自3月24日起,吉林省组织了省市县三级集中开通了举报热线,全面受理群众诉求,及时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涉疫垃圾处理处置有关问题。
截至4月16日,群众投诉举报的涉疫垃圾问题已全部办结。“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及时、高效、全量处理处置涉疫垃圾,有效防范病毒传播风险,更好地助力抗疫全面胜利。”张天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