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渔业资源,农业农村部今年组织实施了“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亮剑2022”)。此举旨在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重拳整治涉渔违法违规活动。去年的“亮剑2021”实施效果如何,有哪些显著特点?2021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开局之年,禁渔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亮剑2022”的安排和主要考虑又有哪些?针对上述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绝户网”、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捕捞活动和涉嫌犯罪活动有了明显下降
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年来,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按照“亮剑2021”部署安排,着力开展执法攻坚,重拳整治违法违规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执法监管力度全面加大。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1万人次,同比增长34.5%;检查渔船、渔港码头、市场、船舶网具修造厂(点)97.2万个(艘),同比增长11.2%;水上巡查436万余海里,同比分别增长33.4%;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7万宗,同比增长12.2%;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1.5万艘,同比增长39.1%。
二是部门区域协作更加紧密。会同公安部、中国海警局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依法严厉打击海洋渔业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等执法制度,细化部门职责,完善协作机制。持续加大区域执法协作力度,形成了辽冀鲁、沪苏浙、川甘青等渔政执法协作模式;同时各地深化与公安、海警等部门的执法合作,构建了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是科技手段应用效果显著。各地积极应用小目标雷达、视频监控等高科技执法装备,强化渔船和渔业活动监管,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完善群众举报受理机制,依托24小时值守的全国渔政违法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5360条,并实施重点督办和限期查办,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四是严重违法活动有所减少。“绝户网”、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捕捞活动和涉嫌犯罪活动有了明显下降,全年清理“绝户网”103.8万张(顶),同比下降24.6%;收缴电鱼器具8566台(套),同比下降50.6%;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253宗,同比下降23.8%。
强化打击非法捕捞,公安机关和渔政部门去年月均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400多件、1800多人
2021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开局之年,在这一年里,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省市共同推进长江禁渔工作起步平稳、开局良好,顺利实现“一年起好步、管得住”的阶段性目标。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禁捕秩序总体平稳。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强化打击非法捕捞,公安机关和渔政部门月均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400多件、1800多人,比2020年下半年月均减少近30%,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二是退捕渔民生计水平总体改善。各级财政累计落实渔民安置保障资金260多亿元。开展长江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暖心行动”,培训近2万人次。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13842人纳入低保。有退捕任务的10省市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16.45万名退捕渔民全部实现转产就业,符合社保条件的22.18万人全部落实社会保障。
三是政策体系框架基本搭建。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三年强基础”重点任务实施方案》《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退捕渔民身份认定、船网工具补偿、过渡期生活补助、养老保险补贴、转产就业帮扶等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措施。
四是禁捕效果初步显现。“微笑天使”长江江豚群体在鄱阳湖、洞庭湖、湖北宜昌和中下游江段出现频率显著增加,长江刀鲚时隔30年再次溯河洄游到达历史分布上限洞庭湖,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趋势逐步显现。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从四方面采取措施推进长江禁渔: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渔业法》修订,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办法。二是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继续与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强化打击非法捕捞、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3年专项整治,开展长江口执法监管等5项联合执法行动,督促指导地方加强日常执法和监督检查。三是努力提升执法手段。加快推进《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实施“亮江工程”。继续开展执法人员和“护渔员”轮训培训工作。四是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加强禁渔宣传,开展非法捕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大社会和舆论引导力度。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推动构建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休闲垂钓群体等多元参与的禁渔监督格局。
持续实施长江禁渔、海洋伏季休渔、黄河禁渔等重大执法任务
“今年是实施‘中国渔政亮剑’行动第6个年头。‘亮剑2022’的安排和主要考虑,概括起来就是‘一个目标’‘两个聚焦’‘三个强化’。”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个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大食物观”有关要求,强化水产品稳产保供,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和美好环境等多层次、多方面需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两个聚焦”。一是聚焦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主抓重,持续实施长江禁渔、海洋伏季休渔、黄河禁渔、涉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等重大执法任务,确保落实到位。二是聚焦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电鱼等危害渔业发展的顽疾痼瘴,持续开展问题整治,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使渔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个强化”。一是强化源头整治。对于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作业工具,在严格执法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渔船审批修造检验、违禁网具制造等源头环节开展执法,消除违法活动滋生土壤。二是强化系统整治。坚持系统治理,注重全链条、全环节开展监管整治,严打非法捕捞、违法利用等活动。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实施陆海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调、流域(海域)共治,加强同公安、海警、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勤联动和信息共享,提升渔业治理水平。
记者了解到,2021年11月,农业农村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等部门印发了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开展涉渔船舶监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今年2月,七部门共同成立了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协调机制,并开展本年度第一次会商。为此,农业农村部在“亮剑2022”中增加了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专项联合行动。专项联合行动设置了加强渔船拆解报废监管执法、开展渔船身份标识执法和强化渔船修造监管及违法溯源倒查执法等3项重点任务。
“加强渔船拆解报废监管执法,主要是防止报废渔船违规开展生产。”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个别不法分子不按规定拆解淘汰渔船,甚至在拆解过程中偷梁换柱,继续使用报废渔船开展生产,扰乱了生产秩序,增加了安全隐患。为了逃避执法,有些“三无”船舶套用合法渔船的牌子,刷上假船名,甚至复制假证书,冒充合法渔船违法从事生产。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商有关部门,设置了渔船身份标识执法任务,从各个方面甄别、查处套牌“三无”船舶。
近年来,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打击“三无”船舶、“沙滩船厂”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涉及部门多、非法链条长、法律制度不完善,“三无”船舶、“沙滩船厂”一直禁而不绝。“此次7个部门整合力量,将对涉渔船舶案件,溯源倒查船舶修造厂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修造活动,构建良好的涉渔船舶修造环境。”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强调。
严格限制异地休渔,最大限度消除违法偷捕隐患
为确保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秩序平稳,农业农村部将借鉴前些年的经验做法,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船籍港休渔制度。组织各地开展应休渔渔船全面排查,严格限制异地休渔,最大限度消除违法偷捕隐患,加强区域联动协查,努力做到每条渔船去向清楚、监管责任明确。
二是严管专项特许捕捞。进一步强化特许捕捞全程监管,严格落实渔船公告、标识明确、渔船进出港报告、渔获物定点上岸、限额捕捞、科学观察员等监管制度措施,防范渔船浑水摸鱼、私自出海捕捞。
三是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充分利用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和各地渔港视频监控、小目标雷达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应休渔渔船和海上活动渔船的实时监控,不定期开展渔船核查清点,提前干预企图违规出海渔船,及时召回并依法严处已经违规出海渔船。
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继续加强与公安部、中国海警局等部门执法协作,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完善联勤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加强执法监督,适时组织多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五是强化全方位立体监督。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本辖区的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实施重大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确保举报渠道畅通、举报方式便利、全天候无死角。
此外,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针对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农业农村部将坚持“亮剑”执法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加快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渔业安全工作水平系统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