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月初疫情发生以来,甘肃全力督导推进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工作,加强医疗废物环境风险防控,确保各类医疗废物安全规范处置。截至3月底,全省涉疫市州共处置医疗废物1856.36吨,其中涉疫医疗废物1290.55吨,全部进行了规范安全处置。
据了解,甘肃现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9家,总经营能力为141.15吨/日。共有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19家,处置方式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和工业炉窑协同处置。目前,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正常,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当前医疗废物产生量,相关市州均已制定协同应急处置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台账和交接记录等,严格新冠医疗废物双层包装和消毒措施,防止医疗废物遗散造成二次污染和疾病传播。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对本地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进行分析和研判,靠实本地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选设施,确保在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本地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得到及时、安全处置。同时,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确保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选设施满足卫生防疫有关要求,确需启动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未确定应急协同处置设施的市州应加强与相邻市州协调联动,协调相邻市州建立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目前,兰州市已启动了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应急协同处置设施,处置能力60吨/日。
据介绍,疫情期间,甘肃进一步强化医疗废物综合管理和规范处置,加大现场督导检查频次,在落实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突出做好查死角、查盲区、查关键细节、突出督查检查重点环节,确保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全过程安全规范。同时,依托生态环境数据平台启动视频监控系统,加强重点设施、场所监管。特别是紧盯定点治疗医院、定点集中隔离点、新冠病毒拭子采集点、核酸检测实验室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等重点场所,查制度、查流程、查台账、查设施、查具体操作,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落到实处。
据统计,本轮疫情以来,全省开展医疗废物执法检查1377人次,重点检查各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新冠病毒拭子采集机构1255余家。
下一步,甘肃将持续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加强对涉疫市州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疫情期间应急状态下全省医疗废物安全有效处置;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统筹涉疫医疗废物和日常医疗废物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信息报送制度,按照要求及时调度和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