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已连续16年保持良好水平。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326个监测断面(水域)总体水质为良好。190个“十四五”国控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178个,占93.7%。长江、汉江湖北段干流和支流总体水质均为优,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优,22座主要水库总体水质为优。145个县级以上(含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6.7%,较“十四五”基数提升3.9个百分点,10个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6项指标年均浓度较“十四五”基数均有所下降。pm2.5累计均值34微克/立方米,为2015年以来最好水平。
在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良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5分贝,同比下降0.9分贝,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占比87.3%。
据介绍,2022年,湖北将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思路,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协同,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水问题整改,加快谋划建设一批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再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减排工程项目,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增强群众水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