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谋划探索,面对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统计职能作用,将高质量发展和统计工作有机贯通结合,通过推动“四个强化”,提升“四种能力”,开创了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新局面。
强化法治思想,提升履职能力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排放源统计技术规定》等行业规范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调查范围对象,落实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技术路线,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季报和年报工作。始终坚持把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关于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试行)》,形成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相关工作的班子成员分级负责体系,制定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清单,确保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责任人履职能力,形成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的环境统计法治生态。
强化统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和综合性强等特点。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积极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老师视频授课,详细解读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和技术要求,答疑解惑。同时,充分利用qq、微信、电话等方式共享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最新要求及注意事项,及时对填报审核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并组织召开集中审核会,对填报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提升各级生态环境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数据质控能力
建立调查单位统计数据负责机制,通过紧盯源头数据质量,主抓生态环境数据采集和录入环节,明确“谁填报、谁负责”原则,填报单位对其上报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从源头夯实数据质量,并以此确保统计数据具有可追溯性。建立联合会审机制,制定数据审核工作方案,逐级压实审核工作任务。积极采取人工审核、系统审核和联合会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厅相关处室(单位)开展集中会审,严格按照《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和《排放源统计技术规定》,重点审核企业填报数据,数据逻辑性和突变性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强化部门合作,加强数据横向校对。加强与统计、住建和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利用生态环统计境数据和统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数据的比对,对疑似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核准,提升统计数据与其他部门数据的匹配度。加强现场核查力度。通过现场核查企业生产报表、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指导企业规范污染物计算方法和统计台账,进一步提高企业统计数据的填报质量。并加强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合作,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数据质量评估工作。
强化数据分析,提升决策参考能力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在甘肃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数据服务环境管理”为原则,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导向,以“充分利用数据价值”为目标,以“数据支撑科学治污”为路线,深挖生态环境统计数据潜能,将生态环境数据应用到生态环境保护多个领域,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其中,开展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关系分析研究,探索研究社会发展-经济增长-排污量变化-排污浓度变化-环境质量之间的发展关系,编写完成《甘肃省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关系分析报告》《环境统计年报》《季报参考》等报告,为环境管理提供重要数据支撑。同时开展黄河流域甘肃段污染排放现状分析,针对黄河流域甘肃段的水污染排放情况,结合流域水质监测数据,开展污染排放与水环境质量的响应关系研究,辨析黄河流域甘肃段当前存在的主要水环境污染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据悉,该成果有效应用于全省生态环境2020年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工作。
围绕“新形势下黄河流域甘肃段水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对策”“重点城市大气污染物减排潜力分析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对策”“重点产废企业固废全过程污染防治管理机制”“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及“甘肃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对策”等五个方面,甘肃省开展深度研究,研究成果全方位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下甘肃省生态环境治理路径。通过对数据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挖掘,最大限度地发挥数据的使用价值,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排污许可证管理、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三线一单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方面发挥重要基础数据支撑作用。
生态环境统计是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对环境保护规划、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总量减排考核、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等工作都起到重要作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完善生态环境统计体制机制,提升数据质量,提高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为环境管理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支撑。下一步,甘肃省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分析应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