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甘肃省酒泉市的民众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年味,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少了,而环境越发干净整洁,空气也越来越清新。据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春节期间(1月31日至2月6日)酒泉市未发生污染天气,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同期相比下降15.8%;与2021年春节期间(2月11日至17日)相比下降7.7%,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明显改善。
记者从酒泉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春节前,酒泉市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划定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和禁止燃放场所。市、县两级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酒泉日报、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短信、抖音、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明显减少。同时,酒泉市大气办组织市县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以及“禁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春节期间,市、县两级大气办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制度,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四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以及重点涉气企业开展巡查检查,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