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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源头厘清责任,强化法制保障

2021-12-10 19:00:00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董若义 甄健

山东省菏泽市日前出台《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主要包括监管机制、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涵盖政府及部门职责、鼓励公民监督、农用地保护、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义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等。

《条例》的出台,全力推动了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从源头上厘清了责任体系,理顺体制机制,以最严密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保护菏泽市土壤生态环境,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源头遏止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修复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必须从源头上遏止。为此,《条例》在突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污染担责的总体思路下,根据土壤污染防治实际工作需要,设计了总体框架和内容。

菏泽市司法局副局长潘守康介绍,在与上位法有关制度相衔接的基础上,《条例》通过制度设计强化源头预防,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包括定期调查、信息化管理和共享、区域协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四大工作机制;形成了调查监测、考核评价、污染预防、治理措施、责任追究五大管控体系。

《条例》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放在预防上,实现关口前移,规定了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化肥和农用薄膜、严格按规定使用农药、严控灌溉水质等一系列预防措施。

为从源头上防止对污染土壤的不当利用,《条例》明确规定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结果等,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并组织实施。

明确管理和法律责任,监管不力也要担责

《条例》明确了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政府工作责任。其中,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土壤污染。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配合做好土壤生态保护、农业投入品及其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应引导村民和居民保护土壤环境。

《条例》规定,菏泽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县(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条例》综合运用司法和行政等手段,明确了对不按规定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的处罚。比如,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被检查者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防治任务落地见效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共同配合。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昌谦介绍,为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菏泽市先后印发了《菏泽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排查治理暨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省、市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落地见效。

在此基础上,菏泽市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在农用地详查中,全市共布设点位1550个,调查结果全部为优先保护类。完成46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摸清了底数,初步掌握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

菏泽市严把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关,确保老百姓“住得安心”。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办理建设用地的前置条件,对未完成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地块,坚决不予办理用地手续。全面落实“净地”供应制度,坚决杜绝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实现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的目标。

为做好源头防控,菏泽市确定并适时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加强调度,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制度等8项主体义务,消除土壤污染隐患。

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积极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全面建立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体系,逐步建立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制度。大力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实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密切部门联动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条例》宣传学习力度,真正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王昌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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