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近日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2643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2555件、阶段办结74件,办结率99.5%。
2019年7月12日-8月1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0年5月8日反馈了督察情况。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为将整改任务落实落细,甘肃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省级督察,多措并举推进落实情况。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1项问题中,2020年应完成整改的32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9项,3项因政策等客观原因未达到时序进度;2021年应完成整改的1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4项,剩余11项整改任务和2022年应完成整改的4项问题达到时序进度。
通过整改工作的有力推进,全省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效果显现。修复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232.95公顷,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25座、省级绿色矿山7座。并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区完成水土流失治理约650平方公里,保护塬面约230平方公里。
甘肃省先后出台了修订《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甘肃省全面完成9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0年,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2179.4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4.2%,产业和能源结构不断优化。据悉,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5.1%,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6.6%,关闭煤矿10处,退出产能156万吨,压减炼钢产能30万吨,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按期完成。
与此同时,甘肃省正在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沿黄省区率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并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不断巩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实现黄河流域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