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聚焦督察重点,深入一线督察,查实了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2021年9月,江西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其下属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矿山粗放开采,绿色矿山创建不严不实,矿山生态修复滞后。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后成立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公司共有塘坞矿区、坞家山矿区、涌峰矿区、上堡矿区、中堡矿区5座矿山,拥有两条日产2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督察组实地督察塘坞矿区、坞家山矿区、涌峰矿区和上堡矿区等4座在采矿山,均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矿山资源开采方式粗放。坞家山矿区未严格按照阶梯型开采设计要求,历史遗留下来的“一面墙”式开采问题突出,开采面垂直落差达数十米,山体受损,复垦难度大,存在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勘查的4座矿山均未做到资源综合利用,尤其是涌峰矿区石灰岩矿未采取有效的降尘抑尘和水土保持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32条规定,生态环境问题较为严重。
图为“一面墙”式开采问题突出
绿色矿山创建不严不实。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塘坞矿区、坞家山矿区、涌峰矿区分别获得省级绿色矿山称号,但在矿山后续开采过程中未落实跟踪问效,存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方面问题。坞家山矿区、塘坞矿区截水沟、排水沟、沉砂池清淤等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坞家山矿区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石灰石主采区未设置降尘抑尘配套设施;老矿区停采后至今未进行复垦复绿。塘坞矿区钻孔机抽尘设备长期损坏失修,作业粉尘大;未进行边坡防护,山体滑坡问题严重。涌峰矿区未按要求实施防护措施,水土流失严重;矿区西面高陡边坡与安全平台开采至今9年未进行复绿,违反《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相关要求,绿色创建不严不实。
图为矿区水土流失严重
生态整治修复滞后。2021年1月,江西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业等六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全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结果显示,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所属5座矿山存在方案落实执行类、方案自主验收类、非法占用林地类和生态修复基金类等4大类问题,其中水土保持设施未完成自主验收、水土保持未开展监测、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突出问题长时间存在。截至督察组进驻时,该公司仍未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在督察组进驻后,该公司进一步加大了整改力度,根据矿山“边开采,边复绿”要求,采用挂网喷播与撒草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矿山复绿,目前已完成边坡生态复绿1.8万平方米;矿山开采作业全过程采取有效降尘抑尘措施,新建矿山水泥道路1400余米,沿线铺设固定喷淋水管线1200余米等污染防治设施。
对于问题产生的原因,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未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不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矿产资源粗放开采、生态修复滞后等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坚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