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赣南专员办主任喻子水日前一行深入赣州市崇义县污水处理厂,针对该厂雨水口和尾水口分离改造整改问题开展督导帮扶,实地查看管道破损修复情况,对污水收集排查提出指导意见。
9月8日,在于都县,工作人员顶着烈日,操控着无人机,对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不入企、无干扰”非现场核查,通过现场传回一幅幅高清晰图片,认真核对企业整改情况……
这些忙碌的场景、暖心的画面是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驻赣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开展日常监察和帮扶督导的一个缩影。
自2020年6月成立以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驻赣南专员办立足“派驻生态环境监察”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监察利剑作用,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重点工作,紧盯赣南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度,加强督导帮扶,敢于动真碰硬,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责任,促进了赣南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双提升。
今年1月至8月,赣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99.2%,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二。全市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6.1%,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8.6%。
下沉一线调研,推动构建大环保格局。针对赣州市存在的涉及矿山开采、工业排放、农村养殖三类问题群众投诉较为集中的实际情况,赣南专员办坚持督导帮扶与监察问责“两手抓、两手硬”,在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抽调人员分3组赴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研督导。期间,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3场,主动下沉到11个县(市、区)和20多家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加大发现问题的力度,追根溯源查找监管体制机制盲区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省督察办,由省督察办批转赣州市整改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逐级逐部门传导压力,推动赣州各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形成“系统抓、抓系统”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化信访核查,巩固提升办理质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赣南专员办组织人员深入各个点位,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赣州市的41件重点信访件办理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核查,对其中两件集中开展了督导帮扶,及时指出了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地方党委政府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既做到立行立改,又做到巩固长效,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人民的评判。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对地方上报为“不属实”的11件信访件全部开展核查,核实其中两件为“部分属实”。通过紧盯信访件办理,有力推动赣州市对信访件进行全面复查,切实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
开展暗访督查,保持整改高压态势。为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整改质量,赣南专员办坚持“一线督导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整改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暗访督查,保持生态环境整治的高压态势,树立派驻监察的权威。
近年来,赣南专员办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对3个地方政府分管领导按程序开展了提醒谈话,及时督促纠正;对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4起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了认真调查核实,提交调查报告,依纪依规移交追责问题清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问责。同时加强总结提炼,选取典型案例,形成震慑,督促所在地党委、政府提出系统科学的整改措施;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注重紧盯整改不力、进展严重滞后问题以及重要生态环境指标完成情况等,加大督导力度,对督导后仍然问题整改不到位,达不到上级目标要求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上报问题线索,按照程序批准后启动调查,促进督察发现问题的高质量整改。
聚焦重点目标,加大督导整治力度。赣南专员办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认真梳理赣州水、气、土存在的达标考核风险,对风险点积极开展督导。围绕今年江西省政府提出的力争赣江干流基本达到ⅱ类水质目标任务,紧盯重点问题,由副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带队,先后4次赴问题整治点位督导,并召开督导推进会,形成会议备忘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规定时限。通过加大监督推进力度,赣江干流赣州段4个断面1-8月全部达到ⅱ类水质目标。围绕促进提升空气质量,组织人员深入矿山资源较多的瑞金、龙南、大余等5个县区开展矿山企业整治督导,多次到中心城区建筑工地集中区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督导,督促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有效降低粉尘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