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甘肃省委、省政府同意,甘肃省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2021年7月6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嘉峪关市开展督察工作。7月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建武赴嘉峪关市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在督察组驻地详细了解了督察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情况和市级层面督察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做好本次督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杨建武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抓手。督察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以过硬本领和优良作风,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这项重大任务。此次督察是甘肃省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细则》印发后开展的第一次省级督察,督察组要结合被督察市州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区域特色,紧密围绕督察重点内容,有的放矢开展好督察工作,不但要发现在思想认识层面存在的短板,还要发现各级各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面的薄弱环节,更要精准聚焦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通过及时曝光负面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形成强烈震慑的效应。同时,要及时接受转办群众信访举报,督促地方妥善解决老百姓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
杨建武要求,督察组要强化精准督察、科学督察、依法督察,把握督察方向和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直面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以看得见的整改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要强化警示震慑,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问题线索,有效传导工作压力。要强化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边督边改情况,报道督察工作动态,保障公众知情权,营造浓厚督察氛围。
杨建武强调,督察组要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敢于较真碰硬,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移送的必须移送,彰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过硬作风。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一线摸实情、找问题,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要强化规矩意识,服从调度指挥,遵守督察纪律,以良好的作风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