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上饶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落实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室组地”协作配合机制,监督质效得到明显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生态和生态环境质量均有明显改善,今年1—10月,生态环境类信访举报同比下降14.9%,纪检监察类信访举报同比下降74%。
自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管改革以来,各地均在探索适应新体制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上饶市生态环境系统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推动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室组地”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并制定详细具体的《操作办法》。针对县级派出局和重点岗位两个监督薄弱点,明晰了对口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级纪委监委三方职责,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联处、监督联动和办案联合4项制度。
“室组地”协作配合机制赋予县级纪委监委职责权限,授权县级纪委监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加强对派出县级局的监督,负责对派出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党员、干部开展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并明确每个环节“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有效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见”等问题。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以前对派出县级局的监督是“1对13”,现在是“1对1”,县纪委县监委就在身边,约束的力度明显增大。
联动监督机制推行半年来,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监督执纪更加有力。室组地三方统筹调配力量,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异地交叉监督、驻点调研督导等方式,已开展联动监督5批次,发现问题160余个;共同研判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生态,互通情况,查找廉政风险点,已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40条;召开重要线索会商会议3次,研判重要问题线索15条,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对近期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铅山县武夷山镇毁林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迅速启动联合办案机制,从严从速处理12名直接责任人。
二是管党治党更加严紧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履行主体责任更加主动。市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了会商制度,今年以来,召开会商协调联席会议3次,市局党组书记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会商12次。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局设立廉政监督室,配齐配强专门工作人员。
三是政风行风更加清朗,对环评审批、监督执法、资金项目等关键领域的监管更加规范。实施了“一绿通”行政审批工程,创新推行小微企业环评“打捆审批”制度,出台政府采购办法和环保资金管理分配办法,开展违规收受红包专项整治活动,10名干部受到处分并公开通报。
作者单位:江西省上饶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